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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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医保政策

持卡就医、实时结算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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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未带社保卡、《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和《病历手册》的参保人员就医怎么办?

  挂号人员和首诊医生要向患者告知持卡结算流程和医保相关规定,并告知此次就医的费用只能按自费结算,不能上传,并在病历中记录告知内容。使患者理解、配合,按自费病人处理。



  二、参保人员所持社保卡与本人不符如何处理?

  临床医生有责任查验参保人员社保卡、《医保手册》的真实性。对于参保人员所持社保卡、《医保手册》不符的,应告知医保政策,并按规定予自费处理。



  三、参保人员不提供连续《病历手册》怎么处理?

  参保人员在我院检查、治疗不能提供连续《病历手册》,医生不能掌握参保患者以前的治疗方案和检查用药情况,由此可能会造成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或追回。

  医生应认真做好病历记录,保存门诊登记和病历备案存档,以便提供付费依据。



  四、补社保卡期间如何就医?

  参保人员在申请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时,需要主动出示《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进行挂号、就医、交费。医院根据《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采集有关的信息,并上传费用明细。参保人员结算医疗费用时,全额收取现金,并出具相关单据,参保人员按原流程进行医疗费用申报。



  五、持“社保卡”就医是否需要选定医院?

  实行持卡就医后,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仍以医保手册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准,A类、中医、专科医院可以直接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