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须知
住院患者须知(二)
一、请您和您的家属不要向医院的工作人员送钱、送物(包括饮料、食品、其他物品)。
二、请您和您的家属不要以各种名义宴请医院的工作人员。
三、您和您的家属有义务督促我院的医疗护理工作质量。
四、如您及家属违反上述规定,则不利于我院的行业作风建设,影响我院和医务人员的声誉。
五、如我院工作人员向您索要财物,请您向医院或北京市卫生局有关部门举报。我院将认真对待严肃查处。如您为此在治疗中受到刁难,医院将为您就医提供一定的方便。
医院行风办电话:6502.1927
医院医务处电话:8523.1210
医院纪检监察电话:8523.1743
市卫生局行业作风办公室电话:6711.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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