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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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流程

北京市医事服务费政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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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本次改革的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

三级医院医事服务费按如下标准设置:普通门诊50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急诊70元;住院医事服务费100元/床日。

医事服务费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具体的医事服务费收费和报销标准见下表:

医事服务费.jpg

北京市医事服务费收费和报销标准(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