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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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护理工作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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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院本部地处北京市朝阳区,在CBD商务中心西北侧,与北京工人体育场毗邻。医院创建于1958年2月,现开放床位1400张,于1993年被评为三级甲等医院。是北京市医院管理局直属,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是首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第三教学部。



我院护理工作树立“以人为中心,以健康为本,提供全人服务”的服务理念,强化护理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加强护理人员综合素质培养和在职教育工作。已培养各专业专科护士170余人,护理特色有:心脏中心—生命网,绿色通道;呼吸中心—哮喘门诊;外科门诊—造口之家,伤口护理会诊;妇 产科—孕妇学校,温馨陪产;内科—糖尿病咨询门诊等。



护理管理实施三级管理,即护理部-科护士长-护士长。从2016年开始实施护理垂直管理。在护理质量管理中,注重危重病人护理;基础护理操作;消毒隔离;急救物品管理;药品管理;病人健康教育;护理文件书写及病人满意度调查等工作,不断提升护理服务品质。2011年获批国家卫生部护理重点专科



建设项目;是国家卫计委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单位。



做为首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第三教学部,每年培养本专科护生140余人,接收进修人员200余人。年均承担5项国家级、10余项市级护理继续教育项目。是中华及北京市ICU、急诊、静脉输液、手术室专科护士临床教学双基地,北京护理学会糖尿病、伤口造口失禁、老年、血液净化、消毒供应专业专科护士临床教学基地,北京大学医学部造口治疗师学校临床教学基地;年均接收专科护士实习300余人。



目前我院有50名护士在中华护理学会、北京护理学会各工作委员会及专业委员会任主委、副主委及委员。我院有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全国模范护士、全国青年岗位能手、首都劳动奖章获得者、北京五.四奖章获得者、中国五四奖章获得者、全国抗击非典先进科技工作者、首都优秀护士、全国优秀护理部主任等一大批优秀护理人才。



附1 如果您想来北京朝阳医院进修



1.由所在单位做出外出进修计划后,按要求填写“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护理人员进修申请表”(见附2)。



2.进修申请表填写须完整,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寄往我院。具体通讯地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护理部(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南路8号);邮编:100020



3.在进修申请表中,请务必填写清楚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所在科室、拟进修时间、拟进修科室及邮政编码等。



4.申请进修人员需毕业于正规院校,具有二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和护士执业资格;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



5.护理部接到“进修表申请表”后,经严格审核,符合条件后向进修生所在单位护理部发放“护理进修人员通知书”。我院每年招收4批护理进修生:即3月、6月、9月、12月的月初,请您提前3个月将进修表发至我院,以便及时安排。



6.进修护士持“通知书”、单位介绍信、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期报到。



附2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护理人员进修申请表》(点击下载



附3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护理进修人员须知



一、进修人员一律凭以下文(证)件报到:按通知时间来院报到,未经事先联系,不予接收;不能按时报到者,不予保留进修资格。



1.进修通知书;



2.原单位行政、组织介绍信;



3.护士执业证书(注册的蓝本小册子)及复印件一份;



4.两张一寸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二、根据进修不同学科的特点与培养目标,接收科室按计划对进修生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及考勤工作,制定科室的工作学习计划,按规定进修时间不低于半年。



三、在进修期间,进修生应遵守如下要求:



1、按本院要求着装,仪表端庄,整洁大方,佩戴胸卡,上班不化浓妆,不佩戴首饰。



2、注重加强自身素质培养,讲文明礼貌,尊重患者,团结同事,接受所在科室护士长的领导,服从教学老师的安排。



3、进修生应以主人翁的态度认真参加科室的临床工作。在工作中努力学习,积极参加护理部及各科组织的教学活动,如讲课、病例讨论、护理查房、考试鉴定等,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及技术操作水平。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进修期间一律不安排探亲假、事假,病假需有我院医生诊断证明。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需持原单位文字证明,填写请假报告,所在科室领导根据工作情况,签署意见上报护理部,经批准后方可离院,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如超过一周时间,则需在进修结束后补齐方可结业。如果提前结束进修,需持原单位公函,经科室护士长批准、护理部酌情审批(一般情况下不予批准),方可办理离院手续,进修费一律不退,并不予办理结业证书。



5、进修生来院后凡不遵守以上要求,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者,由科室提出意见,护理部核实批准可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四、发放进修生结业证书的规定:进修结束后,考试或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属下列情况者不发证书:



1、进修期间,因责任心不强出现重大差错或医疗事故、服务态度差,造成恶劣影响、劳动纪律松懈,无故旷工以及道德品质不好者。



2、进修期间有特殊情况请假,但逾期不归超过三天;或进修半年病假超过两周者。



3、业务水平差,进修期满不能完成学习要求和不能胜任现职工作者。



五、我院为进修人员提供工作服(白衣)并免费清洗,其余一切生活用品及工作裤(白色)、工作鞋(白色)袜(白色或肉色)一律自备。



六、进修人员来院报到时一次付清进修费,门诊系统4000元/年;病房系统5000元/年;急诊科、手术室、ICU、供应室、透析室、导管室、窥镜室等系统6000元/年。短期(小于3个月)参观性进修收费不按此标准。



七、进修人员一次只能进修一个科室,中途不能调换科目、退学及更换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延长学习时间。



八、因我院条件有限,不能安排住宿。有条件可到医院附近旅馆住宿(地下室),住宿费约每日30~40元;亦可自行租房或宾馆。



九、需在我院职工食堂就餐者,由护理部向医院进行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办理临时就餐卡(进修时间在3个月以上者),离院时需办理退卡手续。短期进修不予办理就餐卡。



十、进修结束前,做好进修鉴定,结束前一周由本人到护理部办理离院手续(办理手续不是离院),他人不得办理。



十一、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的公费医疗和保险津贴、夜餐费等待遇问题,按规定由原单位负责报销和领取。



十二、进修结束后请填写一份护理进修人员反馈意见表,以使我们的工作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1.内科系统



2.外科系统



3.妇儿五官系统



4.呼吸中心



5.心脏中心



6.泌尿肾病中心



7.急诊医学科



8.手术室



9.消毒供应中心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