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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2021年财政预算信息
目 录
第一部分2021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1997年12月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文件号:京编办事[1997]153号)以独立建制成立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简称呼吸所),于1999年6月11日正式成立,于2010年成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并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依托北京朝阳医院形成院所共同发展的格局。呼吸所上级主管部门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现任呼吸所法人张金保,所长童朝晖,在编人员48人,房屋使用面积3458平方米,设有呼吸所办公室、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包括北京朝阳医院本部及西院区)、感染与临床微生物科、胸外科、呼吸睡眠诊治中心、医学研究中心共6个部门,主要承担北京市呼吸疾病的预防、诊治与研究工作,并承担对全国呼吸系统的人才培训工作。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2417.81万元,比2020年2648.89万元减少231.08万元,下降8.72%。其中:财政拨款2414.07万元,比2020年2616.72万元减少202.65万元;统筹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安排预算1.73万元,比2020年32.16万元减少30.43万元;其他资金2万元, 比2020年0万元增加2万元。其他资金来自利息收入。
(一)基本支出预算1506.2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2.30%,比2020年1506.88万元减少0.61万元,下降0.04%,主要为会议费、培训费有所压减。
(二)项目支出预算911.53万元,主要用于呼吸疾病防治与康复关键技术及策略的研究、改革与发展项目、首发项目,比2020年1142.00万元减少230.47万元,下降20.18%,下降原因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经费。
(三)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0年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预算项目主要支出方向为:呼吸危重症患者的早期康复治疗方案与策略研究,形成规范化的呼吸危重症早期康复策略与体系。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1.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5.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5.98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个,占本单位全部预算项目3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09.80万元,占本单位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共有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8台(套)、1609.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要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2021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4.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xls
6.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xls
7.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xls
8.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xls
9.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xls
10.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xls
11.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2021年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