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 >>招标采购

信息公开

招标采购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4 浏览次数:
字号: + -

我院拟对“医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项目”采用谈判采购方式进行招标采购。凡有意向参与此次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6:00到医院警务工作室报名并领取文件。

采购人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采购科室:保卫处

采购用途:自用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为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落实医院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控措施,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不安全事件发生,根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医院管理中心对市属医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要求,医院病理科、职业病科实验室、医学研究中心实验室、药事部实验室、检验科实验室等产生的危险废物要由专业公司处理,我院委托处置危险废物名称为: 1.含汞废物(900-023-29), 2.废化学试剂(900-047-49),3.废药(900-002-03), 4.玻璃空瓶(900-041-49), 5.废荧光灯管(900-023-29), 6.实验室废液(900-047-49), 7.有机溶剂(900-404-06),有机溶剂处置量占整个处置合同的85%。现按照我院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对医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应答人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谈判应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2)具有处理危险化学品废物资质和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律和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7)与采购人存在利益冲突或有未决诉讼的谈判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谈判;

(8)凡受托为本次谈判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谈判;

(9)凡未领取谈判文件的服务商,不得参与谈判。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毕老师

联系电话:85231292


2021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