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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条规

朝阳医院各领导小组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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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医院各领导小组及职责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行业作风建设领导小组



一、医院行业作风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 执行院长

副组长:主管医疗副院长 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成 员: 院领导班子成员

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行风工作领导,研究制定医院行风建设工作

总体目标,部署、安排全院行风工作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和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抓好分管部门、科室的行风工作,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行风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医院行业作风办公室:设在医务部

行风办主任:医务部主任(兼)

行风办副主任: 纪检监察办主任 党办主任 院办主任

行风办成员:人事处 门诊办 护理部 社工办 物价办 药事部 绩效管理办 财务处部门负责人

职责:

1、起草医院行业作风建设及“三好一满意”工作计划,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安排全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

3、每季度召开一次行风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医院行风工作。

4、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培训。

5、针对每月全院患者满意度情况和反映较突出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形成书面处理意见,上报院质控会。

6、针对行风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措施。

7、完成医院行风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任务。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新任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通知。

1995年6月制定

2004年5月第1次修订

2007年6月第2次修订

2013年6月5日第3次修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

一、医院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 执行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总会计师

成 员:财务处处长 纪检监察办主任 审计处处长 绩效管理办主任 党办主任 人事处处长

二、医院治理“小金库”办公室:设在财务处

办公室主任:财务处处长(兼)

办公室副主任:纪检监察办主任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新任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通知。

三、办公室职责

1、制定医院治理“小金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定期召开治理“小金库”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医院治理“小金库”工作。

3、对全院治理“小金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认真查处群众举报“小金库”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照医院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2005年5月制定

2011年5月第一次修订 2013年6月5日第二次修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医德医风领导小组



一、医院医德医风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 执行院长

副组长:主管医疗副院长 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组 员: 院领导班子成员

二、医院医德医风办公室:设在医务部

办公室主任:医务部主任(兼)

办公室副主任:党办主任 纪检监察办主任

办公室成员:人事处 院办 门诊办 护理部 社工办 物价办 药事部 绩效管理办 财务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新任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不

再另行通知。

三、医德医风办公室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卫生部发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每年至少对医务人员开展一次医德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2、将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

科室的重要指标。

3、制定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办法,建立医德医风档案,每年底进行考核评价。

4、新入院职工必须进行医德医风岗前教育,未参加培训不得上岗。

5、经常听取患者和社会各界对医院医德医风方面的意见,并进行整改。

6、医德考评结果,应作为聘任、聘用、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对成绩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严重违反医德规范的,给予相应处罚。

2005年7月制定

2013年6月5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