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首都医科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含招生专业目录)》的申请条件。
2.申请者英语水平要求:
(1)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TOEFL≥90分(IBT);
②新GRE≥305分;
③WSK(PETS 5)考试合格;
④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分;
⑤国家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合格;
⑥IELTS≥6.0;
⑦在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校获得过学位。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7年内(2013年1月1日之后)有效,其余英语成绩5年内(2015年1月1日之后)有效。
(2)申请者英语水平未达第(1)条的要求,可以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每年3月份考试),英语成绩合格者当年可以申请参加春季补充选拔批次考核。
3.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
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4.申请者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5.申请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学位的考生,所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一致。
二、提交材料要求
考生将以下申请材料按统一格式提交至学院指定邮箱或将纸质材料交学院:
1.申请材料:
提交个人简历等材料(详见附件)。
2.格式要求:提交材料均用PDF版。所有材料打包,邮件名称及文件命名规范:“博士审核--拟报考导师姓名+考生姓名”。文件容量大小在50M以内。
3.接收邮箱:chaoyangjyc@163.com
4.经材料审核后,入围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将专家推荐信等纸版材料发至朝阳医院。接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南路8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教学楼501(投递至医院北门传达室,收件人张老师)。
5.朝阳医院“申请考核”招生工作办法公布网址:朝阳医院官网www.bjcyh.com.cn--“医学教育”版块--“学位教育”(2020年11月9日后公布)
三、资格审查办法
申请者于12月10日之前将准备好的电子版材料交学院(★逾期、不完整者不具有审核资格)。
学院将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含3-5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的每个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按一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和择优推荐原则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
资格审查包括: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身体健康,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术背景。
3.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
4.学术成果:在读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水平(期刊级别与影响因子)、获得课题项目级别以及专利等在其中排名位置等。
5.综合素质: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得奖励与处罚情况、参加学术活动情况等。
四、综合考核办法
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对专业学位的考生加强临床技能操作考核。同时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一)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1.知识理论水平与应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时间:2020年12月**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形式:笔试,闭卷,时间2.5小时(如因疫情原因采用线上考试,则不少于1小时)
内容:①专业基本知识:根据各二级学科确定考试范围,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②专业应用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文献应用能力和科研思维能力,采取撰写文献综述、按指定要求撰写科研设计等方式。
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教学楼604教室(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南路8号)
★合格线:60分,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个考核环节。
参加笔试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原件,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和电子设备进入考场,遵守考场规则。
2.实践操作能力考核、面试答辩考核(满分各100分)
知识理论水平与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答辩考核环节。
★时间:2020年12月*日至*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形式:由考核专家组通过面试答辩方式对考生逐一考核。考核专家组一般由5位博士生导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本领域专家不少于3名。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面试答辩专家小组进行考核。面试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内容:专业知识水平与应用能力,临床技能或实验技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合格线:各60分。
(二)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300分)
综合考核总成绩=知识理论水平与应用能力考核成绩+实践能力考核成绩+面试答辩成绩。
★合格线:180分。
各单项考核成绩、总成绩都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五、拟录取
1.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本学院网站主页公示综合考核各项成绩等情况,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3.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和考核相关表格及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并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六、监督保障机制
1.本学院实施细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提交研究生院审批。
2.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对“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上报学校,永久取消其报考首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学院及时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进行申诉。
七、咨询方式
电话:010-85231609(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邮箱:chaoyangjyc@163.com
八、监督电话
学院:010-85231590
学校:010-83911095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
考生提交至朝阳医院邮箱的报考材料
请按照序号提交各项材料。
1、个人简历
2、《报名登记表》
3、硕士成绩单
4、英语成绩单
5、已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
6、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7、其他获奖及奖励证书
上述材料均用PDF版。所有材料打包,邮件名称及文件命名规范:“博士审核--拟报考导师姓名+考生姓名”。文件容量大小在50M以内。
接收邮箱:chaoyangj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