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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摘登

朝阳区纪委通报余合喜因醉酒驾车被“双开”案件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6-02-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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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2月,朝阳区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物价检查所科员余合喜醉酒后危险驾驶机动车辆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4年12月10日15时40分许,余合喜酒后驾驶帕萨特牌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朝阳区广渠路双井家乐福路口西侧,与他人所驾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余合喜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发后余合喜自动投案。经检验,余合喜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7.7mg/100ml。余合喜已赔偿被害人相关经济损失。

  2015年1月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做出(2015)朝刑初字第225号刑事判决书,判决余合喜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5年2月,朝阳区纪委监察局给予余合喜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



(摘自北京市纪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