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党建工作

典型案例摘登

廉政公式:100减1等于0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5-07-15 浏览次数:
字号: + -
案例摘要

吕某是农家子弟出身,父母都是大字不识几个的农民,他从小就干各种各样的重活、脏活。为了自己的理想,一边劳作,一边用功读书,一直读到高中,在当时的农村,吕某简直就是村里的“秀才”。他先后担任学校老师、村团支部书记、村治保主任等,后被镇里看中,选来当上了镇干部。就这样,吕某一步一个脚印走到了副镇长的岗位,成为一名领导干部。可以说,他曾经也是兢兢业业工作、一心想着群众的好干部。曾经1997年抗洪抢险时,他冒着生命危险,冲在前面,抢修差点被洪水冲毁的工程;2008年,他带着农技人员为青梅种植户解决种植问题……。2010年,吕某却因为其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总计30余万元……。后来,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案例点评

  吕某的经历说明了一个道理:功过不能相抵。这就是那个廉政公式:100减1等于0。“规矩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不管你过去有何成绩,只要踩了纪律“红线”,都要受到惩处。有功劳不任性,才是对自己负责。

  中纪委指出教育的重任在于保护干部,使其远离腐败风险。党员干部遵纪自觉性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一加入党组织和进入政府机关,就会自然而然产生的,必须有专门的纪律教育。相较于等到干部严重违纪违法了才去采取措施,经常性地对党员干部进行纪律教育、警示教育更加具有源头防腐效果。



                                    

                                                                               (摘自:中纪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