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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摘登

医院信息科工作人员涉贩卖医院统方获利百余万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5-05-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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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岁的虞某,只是文成县人民医院信息科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因为掌握着本院“统方”,却掘开了一座“宝藏”。短短两年时间,20多名药商给他送来107万余元好处费。即便他落网后,仍有药商陆续给他的账户打款1万余元。

  2011年8月,附一院接管成立文成院区。次年5月,附一院在文成县人民医院安装统一的管理软件。为了解软件运营情况,附一医工作人员在两台电脑上安装了调试软件,通过调试软件可以直接进入医院数据库。其中一台电脑平时归虞某使用。虞某说,他当时正好在场,于是留了一个心眼,别人在他电脑上操作的时候,他偷偷记下了登录密码。

  虞某称,平时了解这些数据,只有一条途径,得由两个同时具有8级权限的人,一个是登记用户,一个是审核用户,他们一起操作才行。而掌握秘密途径后,虞某可以轻易地导出“统方”数据。每个月上传的一些贵重药品、麻醉药品及抗生素的使用量等方面数据,均一目了然。长期在信息科工作,虞某深知,这些数据意味着什么。

  平时,为了推销药品以及拉关系,经常有一些药商光顾医院,留下名片和手机号码。虞某于是办理了一张匿名手机卡,给一些药商发信息,问他们要不要所代理药品的“统方”数据。很快,虞某名声传开,越来越多药商主动找上门。他通过秘密渠道进入数据库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公诉人指控,2012年7月至2014年7月,虞某将本院医生每月在局域网开具处方的统计数据分别提供给秦某等二十余名药商,并收受药商给予的好处费共计107万余元,即使在他落网后,仍有药商陆续给他的账户打款1万余元。

  法庭上,公诉人指控虞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医院也对违反信息保密制度,造成密码泄露的相关责任人追究了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