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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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公卫绩效考核 提高公卫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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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更加注重公共服务,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 。

疾病预防控制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能是否落实到位,政府、社会是否满意,主要的手段就是要对其工作效率与水平、管理能力与成本以及公众满意程度等进行分析、判断与评价。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及其相关工作机构的绩效评估,是科学评价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程度,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推动和促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强化履行基本公共职责的重要手段。为科学评价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促进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卫生部于2008年12月印发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决定在全国启动绩效考核工作,石景山区是我市开展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最早的试点区县,到2011年已经是第三个年头,因此朝阳医院京西院区在本月迎来了第三次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年度检查。

今年执行的是“石景山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标准(2011年版)”,内容涵盖:传染病防控与计划免疫,健康教育,结核病防治,性病艾滋病防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围产保健,儿童保健,精神疾病防治,医疗废物检查,公共卫生应急等共计10项内容,涵盖我院18个相关科室。根据卫生局要求,我院西区在黄爱萍副院长的指导下,由医务处、感染办联合牵头组织协调全院相关科室,认真学习文件,根据考核标准结合一年来我院在公共卫生相关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本着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的原则,在西区先行开展了自查。在自查过程中我们也注意结合过去两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落实,同时在自查过程中让各个相关科室的医务人员对公共卫生绩效考核这项工作提高认识,认真对待。

2011年12月13日,由石景山区卫生局副局长带队的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检查团一行15人莅临我院检查,在医务办邱繁荣主任做了汇报后,检查团分为7组下到各个科室进行现场检查,包括各种设施是否齐全、各种登记记录是否完善,提问医务人员对政策法规和诊疗流程是否熟练掌握等。检查结束后,检查团对我院在公共卫生工作开展落实的各项工作表示满意,尤其是健康教育方面,给予高度好评。并针对我院一些工作不足之处给予指导和建议。

公共卫生是医院的社会职责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工作中医疗机构最主要的工作形式,在不久的将来,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工作一定会在全市乃至全国范围内的医疗机构铺开,相信通过这样的检查和督导,一定能够促进各个医疗机构对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视和投入,促进我国公共卫生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更广泛更高效的服务于人民。

(文/王明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