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待遇保障
学员待遇保障
本单位培训人员、外单位委托培训人员和自主培训人员,根据“同工同酬”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享受同等待遇。根据《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住院医师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办法》内容,严格落实学员各项待遇保障:
1.社会化招生住院医师提供基本工资和五险一金;
2.住院医师同工同酬,平均绩效奖金水平如下:第一年3000元/月;第二年4000元/月:第三年5000元/月,年度绩效4000元/年,遇不可抗因素时则根据医院实际绩效而定;急需紧缺专业额外增加500元/月生活补贴。
3.饭补300元/月;
4.培训期间统一提供免费住宿: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管庄科技园12号楼;
5.夜班费和节假日值班费与本单位住院医师标准一致;
6.全科、妇产科、临床病理、麻醉和急诊专业基地学员在上述待遇基础上,按照北京市标准进行相应补助。
7.医教协同
符合学校报名条件并经由基地推荐的本科学历住院医师,参加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后,可在首都医科大学申请选修学位课程并建立导师指导关系,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首都医科大学医学硕士学位证书。
8.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在人员招聘、学员待遇及职称晋升等方面,严格落实国家“两个同等对待”和“同工同酬”政策。